商標注冊申請資格及相關文件
1申請資格
(1)?申請人申請商標注冊,?應當符合'?商標法??第四條的規定。申請人所提交的身份證明文件已證明其符合規定的,?無須另行提交主體資格證明文件。申請人為內地
(大陸)自然人的,?應提供載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合同復印件?(?申報類別以自營的農副產品為限)?等表明申請人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
(2)?商標代理機構除對其代理服務申請商標注冊外,?不得申請注冊其他商標。
- ? ? ? ? ?2集體商標相關文件
集體商標是指以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名義注冊,?供該組織成員在商事活動中
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該組織中的成員資格的標志。
申請注冊集體商標的,?除滿足商標注冊申請一般文件要求外,?申請人還應提交使
用管理規則(包括集體組織成員名單)。
以地理標志作為集體商標注冊的,?還應當提交證明其或其委托機構有監督檢測能力的證明文件,?管轄該地理標志所標示地區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行業主管部門的授權文件,?地理標志所標示的商品的生產地域范圍證明,?地理標志所標示的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其他特征由該地理標志所標示的地區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決定的關系說明,?以及地理標志商品客觀存在及信譽情況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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